陕西斯诺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展厅
骨碎补提取物 骨碎补黄酮 肉苁蓉提取物
  • 品牌:骨碎补提取物
  • 产地:斯诺特
  • 发布日期: 2017-07-13
  • 更新日期: 2025-06-05
产品详请
别名 骨碎补提取物
CAS编号
产地/厂商 斯诺特


骨碎补提取物 骨碎补黄酮 肉苁蓉提取物

英文名:fortune'sdrynariarhizome extract

规格:10:1

包装:25公斤/桶

为水龙骨科植物槲蕨drynariafortunei(kze.)j.sm. 的根茎的黄棕色粉末状提取物产品。

化学成分 含橙皮甙(hesperidin)、柑橘素(naringenin)等。

  性味 性温,味苦。

 

  别名 毛姜、猴姜、石岩姜、申姜。

植物形态 多年生草本,高20~40cm。叶二型,营养叶枯黄色,革质,卵圆形,羽状浅裂,下面有短毛,无柄,覆瓦状叠生在孢子叶柄的基部;孢子叶绿色;长椭圆形,羽状深裂,裂片 7~13对,宽2~3cm,基部裂片短缩成耳状;叶柄短,有翅。孢子囊群圆形,生于内 藏小脉的交叉点,在中脉两侧各2~4列,无盖。孢子期夏季。

  附生于树干、岩石上。主产湖北、浙江。

  采制 全年可采挖,除去泥沙,干燥或再燎去茸毛。

  性状 根茎扁平条状,常弯曲,有分枝,长5~15cm,宽1~1.5cm,厚0.2~0.5cm。表面密被棕色披针形小鳞片,边缘有睫毛,经火燎者鳞片焦灼并有脱落,呈棕竭色,两侧及上面具凸起或凹下的圆形叶痕。体轻,质脆,折断面红棕色,有17~25 维管束排列成环。味淡,微涩。

本技术要求的编写格式是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规定编辑。

本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gb/t 5009.11;gb 5009.12;gb/t 5009.13;gb/t 5009.15;gb/t 5009.17;gb/t 5009.19等国家标准,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本技术要求的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以植物干燥根叶全草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提取物。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要求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技术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淡黄色至棕黄色、色泽均匀。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味、味微甜。

性状

干燥均匀的粉末。

杂质

无肉眼可见杂质。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薄层鉴别

 

应符合规定

水分/%

5.0

炽灼残渣/%

5.0

铅(以pb计)/( mg/kg)

2.0

镉(以cd计)/( mg/kg)

0.3

砷(以as计)/( mg/kg)

2.0

汞(以hg计)/( mg/kg)

0.2

铜(以cu计)/( mg/kg)

20

六六六/( mg/kg)

0.02

滴滴涕/( mg/kg)

0.02

特征图谱

 

应符合规定

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

大肠菌群/(mpn/100g)

40

霉菌/(cfu/g)

25

酵母菌/(cfu/g)

25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检验方法

4.1 感观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板上,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

4.2 功效成分检验

按规范性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 水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h(第一法)测定,不得过5.0%。

4.3.3 炽灼残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ⅸ j测定,不得过5.0%。

4.3.4 铅:按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5 镉:按gb/t 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6 砷:按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7 汞:按gb/t 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8 铜:按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9 六六六及滴滴涕:按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3.10 特征图谱

按规范性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微生物检验

4.4.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规定的方法测定。

4.4.3 霉菌和酵母菌:按gb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规定的方法测定。

4.4.4 沙门氏菌:按gb 4789.4 《食品卫生徽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

4.4.5 志贺氏菌:按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

4.4.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

4.4.7 溶血性链球菌:按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规定的方法测定。

贮藏

   密封,置凉暗干燥处。

联系方式
手机:18165382253
手机访问官网